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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ouxj 发表于 2006-6-19 11:22

欢迎各位建筑同仁来这里探讨施工图审查的问题(无论提出还是解释,均有奖励)

审图中心的意见我想常犯的错误是有不少共性的,所以开一个新的主题,希望大家把在图纸中被审图中心提出的比较典型的错误都贴上来,大家一齐努力,减少再次发生的次数,这样设计水平也就相应提高了。我会陆续归纳一些,希望大家积极跟贴!!!好的贴子本斑竹会给与一定的奖励!!!

zhouxj 发表于 2006-6-19 11:34

先抛砖引玉吧
"y*WX8] m s
q E$Op2Kk 1.地下车库出入口处的防火分区墙上未设甲级防火门,并用人防门代替甲级防火门。lQA }^-x#G#c
2.地下车库出入封闭楼梯间门未设置乙级防火门。
h{Cp:TED 3.地下自行车库防火分区面积超过500平方米.cx I0c ^v.VN
4.柴油发电机房与储油间之间未设甲级防火门,且未采取防止油流散的措施。5N+sN;o7]W5s~E'A
(以上原因是对规范规定采用甲、乙、丙级防火门的条文内容不够熟悉)
jfIC1C,trS D 5.楼梯净宽是指外墙外到扶手中心的宽度,高层中不能小于1200mm。
Rtlp'c c 6.设备用房门不应直接开向楼梯间。kQ{En0x
7.高层建筑疏散门保证净宽900,所以门洞至少要有1050宽度。(因为门框占150).厨房的上方不应设置洗手间(复式住宅除外)2w7Q$x,A*B&v%Hg
8.应设环形消防车道的未设消防车道。n_'yrO.U8i"T
9.位于两个防火分区之间的消防车道未用防火墙分隔。
#x g%ey mdX(]q 10.地下室内安全疏散最大距离超过60米。3@~Y Oe@
11.袋形走道尽端的房间室内安全疏散距离越过20米。*Zc_(Mf
12.安全疏散出口穿过其他房间方能到达。,JPA1q\$Pv {
13.安全疏散门采用了弹簧门、卷帘门。V)Pxu ? h1I(_
14.两个安全出口间的距离不足5米。JU"q'W4W/ld,h
15.六层教学楼采用了开敞楼梯(应为封闭楼梯)。
;K ?h k4buJn 16一个防火分区无自己单独使用的安全疏散楼梯,全部安全疏散出口均应与其相连的防火分区共用。
Q^.X4ufr1mh 17.面积超过60平方米的多层建筑的房间只开了一个门。
XxJt&Q 18位于袋形走道的尽端的只开了一个门的房间,宽度不足1.4米。(zqi{_ X'\
19.应设防火门的未设防火门,或防火门未向外开启。
q+db7I,YKT7c 20.安全疏散楼梯间与相邻房间的窗间墙,或防火墙两侧的窗间墙,或连体住宅不同单元相邻两户Dw i'^6A3y?{4K
之间的窗间墙宽充不足2米。J1jY,X;O6p'z
21.连体的高层塔式住宅(或称单元式住宅)既未设防烟楼梯间和消防电梯,也未从第10层起在相邻连!Ll!t-] t"O"UhD
通阳台或凹廊。5O'@Y2u%N U)Vdx7[E
22.设备用房的门直接开向疏散楼梯间。
,g#v6_7O/j0A:G s 23.疏散楼梯间的前室布置了其他小房间且将门开向前室。6]v b!g Z'bM
24.与地下室相通的疏散楼梯下到一层时未做设门分隔等措施。

laoliu 发表于 2006-6-22 11:03

施工图审查机构的职责主要是审设计中有没有违反强条、有没有严重安全隐患问题,而对违反规范一般条文和设计深度不够的问题可以提出供设计参考和改进,但不能作为判断施工图是否合格的依据。

laoliu 发表于 2006-6-22 11:11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 V tU8E:Ld
*H&{MN;c4yz

o0`&bQ%hE4n M$`
L;tV;D3c m+t+JpL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
v@ms2q(Gt k 第134号sD)zNd#Y

}8D$Creo"p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已于2004年6月29日经第37次部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BRAIb!m
[ g^w!]3hm3H 部长 汪光焘
(v Oq aq1ar#_AH 二○○四年八月二十三日]#K N[%n,FJz
2chX:^/W g } q~-e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
i*UNt6ln+G%` LVI#[[5EF?m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管理,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k;BH$JF lV3[V
6J2~1wUfx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和实施监督管理的,必须遵守本办法。
Wq7GTS 。。。。。。
8|Es%L!pw/T 。。。。。。
0YIjt;s-]a*s   第十一条 审查机构应当对施工图审查下列内容:([5lgk Y U
HOxtk;M
  (一)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c6x@ uv.t)LP8q

-Qt$Aich   (二)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的安全性;wT#oFgcCI!d|(g F

Bm!v-O'Dg#P GF6m   (三)勘察设计企业和注册执业人员以及相关人员是否按规定在施工图上加盖相应的图章和签字;
4[2o"YG'Ft"l$F ct%ME)o+?(Y,Y%y
  (四)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必须审查的内容。
0wPS/vsJ3z 。。。。。。0k!Ml!r6Q Eqww
。。。。。。HR-Z.qYy)O#S*O,eF

n+x9E;d~A4do@ [[i] 本帖最后由 laoliu 于 2006-6-22 11:14 编辑 [/i]]

zhouxj 发表于 2006-6-22 15:52

[quote]原帖由 [i]laoliu[/i] 于 2006-6-22 11:03 发表
S{6Tl4Ob 施工图审查机构的职责主要是审设计中有没有违反强条、有没有严重安全隐患问题,而对违反规范一般条文和设计深度不够的问题可以提出供设计参考和改进,但不能作为判断施工图是否合格的依据。 [/quote]9T&Nw&_yr~1Q"[
0h ?#iB HV;m:|1l
审图机关收费很高,但不承担责任,设计可是终身制,审的不过关最差的结果不过是关门或下岗吧。
y&k S*CFuNsUG
!o*kZ_A#R V Z } [[i] 本帖最后由 zhouxj 于 2006-6-22 19:54 编辑 [/i]]

laoliu 发表于 2006-6-22 16:59

回复 #5 zhouxj 的帖子

  第十五条 审查机构对施工图审查工作负责,承担审查责任。 JT'hze_4Z6eW\
O+U&jn,o0\ H
  施工图经审查合格后,仍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问题,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审查机构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建设主管部门对审查机构、审查机构的法定代表人和审查人员依法作出处理或者处罚。 Fg2] v)BFy
......+g6MKH7T*^v-x
......$O%`u1g m
  第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受理对施工图审查工作中违法、违规行为的检举、控告和投诉。uVk)X*v

+p1U;O3Kl-f   第十九条 按规定应当进行审查的施工图,未经审查合格的,建设主管部门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
%z;jLF6s8VP x7] a (i1K }8N Df\2i)B%H
  第二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审查机构的监督检查,主要检查下列内容:
q:q["]-f*r8D'a | 1Z2e?'rt ]Q*_]*{
  (一)是否符合规定的条件;r9^&^0Z\;i3x3P

TW ^Es"\d0U1KY,P5z   (二)是否超出认定的范围从事施工图审查;
1ujY6@)NFS \rz] s \7G
  (三)是否使用不符合条件的审查人员;
1\8V)\1~R0}w ,F9^Q M+CPJA2g
  (四)是否按规定上报审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Gs)r(JXK2].R.}C

o3{i W,u7S'o   (五)是否按规定在审查合格书和施工图上签字盖章;
~xxVT?Tb
Of1h T,H w   (六)施工图审查质量;
I){){O%P!E6P ~ u+UTfX R+](FK9M-K
  (七)审查人员的培训情况。
R'nt^,o&nB
yopm5q5R%P   建设主管部门实施监督检查时,有权要求被检查的审查机构提供有关施工图审查的文件和资料。eML#W)@o Ag(e+ZG6?'?
J/r7k(E1x"_
  第二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对审查机构报告的建设单位、勘察设计企业、注册执业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应当依法进行处罚。7L5yF7\)q7zf/a y
6y8Q _So5b
  第二十二条 审查机构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撤销对审查机构的认定:
jt&j1?m,z
8nn Xf])`A8kom   (一)超出认定的范围从事施工图审查的;
_1w\p u(Q L T3@M ^1G:F
  (二)使用不符合条件审查人员的;-\x I|!g"|$D

&t2F j:Ab S+j   (三)未按规定上报审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jU$wA Y ,h ZV{ SZ7wy}
  (四)未按规定在审查合格书和施工图上签字盖章的;m`V oV,t
wK(^9F6iY}
  (五)未按规定的审查内容进行审查的。N]hE_%e$D2H_

SDsilCn jl)Pg   第二十三条 审查机构出具虚假审查合格书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处3万元罚款,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撤销对审查机构的认定;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F9Gv"syGD

:u|9]+TRK0WHF)il   第二十四条 依照本办法规定,给予审查机构罚款处罚的,对机构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机构罚款数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

小哥 发表于 2006-6-22 17:53

有六级人防物资库的审查重点吗????急呀   发来看看

laoliu 发表于 2006-6-22 18:03

回复 #7 小哥 的帖子

GB50038的强条部分.

网虫 发表于 2006-6-22 19:47

施工图经审查合格后,仍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问题,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审查机构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建设主管部门对审查机构、审查机构的法定代表人和审查人员依法作出处理或者处罚。Hj5[Y)i%e/IVl
还真的不清楚,我们这里的审查的给外地设计的审出问题后,一般从设计单位或甲方要一部分现金,他们就负责改了,人民币就私分了。本地的一般比较熟,能够提出后改正的就不写文字的了,感觉很不规范。

zhouxj 发表于 2006-6-22 19:55

[quote]原帖由 [i]网虫[/i] 于 2006-6-22 19:47 发表
$`%O:?B[XE 施工图经审查合格后,仍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问题,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审查机构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建设主管部门对审查机构、审查机构的法定代表人和审查人员依法作出处理或者处罚。
'Go.}s$Vy"m1DS&N ... [/quote]4T/J ]Hy@f

fvY)V"jt 这还了得?

网虫 发表于 2006-6-22 20:52

审查能敦促大家死抠规范,加深对规范的理解,但有时不可避免地抑制了创新。

laoliu 发表于 2006-6-24 16:52

[quote]原帖由 [i]网虫[/i] 于 2006-6-22 19:47 发表C:xP4x? @iqsi
施工图经审查合格后,仍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问题,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审查机构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建设主管部门对审查机构、审查机构的法定代表人和审查人员依法作出处理或者处罚。
[^8[p!vNt ... [/quote]
&k!F.s]h2u/i^Kp N5^0` {/g Rv0ai
什么地方?如果真的是你说的那样,可以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举报。

网虫 发表于 2006-6-26 12:26

和我打交道的开发商自己说的,应该不会错。
-@.VIU f6N Km 周瑜打黄盖,谁愿意作证啊。

laoliu 发表于 2006-6-30 10:29

回复 #13 网虫 的帖子

说的也是,当今社会不正之风盛行。

庄稼汉 发表于 2006-7-5 21:13

事在人为,适着生存!

aying0284 发表于 2006-7-7 00:42

GBJ16-87第5.1.2条“走马廊、自动扶梯”等开口部位上下层连通作为一个防火分区,建筑面积叠加计算。敞开楼梯究竟是否要叠加。目前我们是按叠加审核图纸的,不知当否?规范中没有明确。

aying0284 发表于 2006-7-7 00:45

七层集体宿舍,报审时消防审查没通过,提出的问题都是违反了高规消防规范。

laoliu 发表于 2006-7-8 17:38

[quote]原帖由 [i]daxia[/i] 于 2006-7-7 00:45 发表&@*q]2a|/m
七层集体宿舍,报审时消防审查没通过,提出的问题都是违反了高规消防规范。 [/quote]:KZ0n9~@b
这要看建筑总高度是否超24米。住宅以层数划分,其它民用建筑以高度划分多、高层。

laoliu 发表于 2006-7-8 17:47

[quote]原帖由 [i]daxia[/i] 于 2006-7-7 00:42 发表
#P\)l cJ5u,jvv GBJ16-87第5.1.2条“走马廊、自动扶梯”等开口部位上下层连通作为一个防火分区,建筑面积叠加计算。敞开楼梯究竟是否要叠加。目前我们是按叠加审核图纸的,不知当否?规范中没有明确。 [/quote] w8t'\WAae
这种情况按叠加计算当然偏于安全,但不按叠加计算也不违反强条。我建议:如果你从事设计,你就按叠加计算;如果你从事施工图审查,遇到不按叠加计算的,你也可以放过。

网虫 发表于 2006-7-8 20:28

[quote]原帖由 [i]daxia[/i] 于 2006-7-7 00:42 发表9C*A} {.@5r
GBJ16-87第5.1.2条“走马廊、自动扶梯”等开口部位上下层连通作为一个防火分区,建筑面积叠加计算。敞开楼梯究竟是否要叠加。目前我们是按叠加审核图纸的,不知当否?规范中没有明确。 [/quote]
5^%].v1obMxk$G
%gM)|,q"t;S 这一条在建规GBJ16-87中不够严谨,对五层以下的建筑忽视了对建筑面积控制这一重要因素,有漏洞,需要修正,因此审图时要看面积的大小,当建筑面积超过建规GBJ16-87中5.1.1表的规定时,就要做防火分区设计,如果采用水平划分防火分区,则楼梯间必须封闭,且应采用防火门;如果采用垂直划分防火分区,每个分区有两个安全出口(楼梯间)则可以做成敞开式楼梯间。

网虫 发表于 2006-7-8 20:36

[quote]原帖由 [i]daxia[/i] 于 2006-7-7 00:45 发表
X4O n*T Fl 七层集体宿舍,报审时消防审查没通过,提出的问题都是违反了高规消防规范。 [/quote]
'o ] DuhZ {9z czEqH.z)[
高规中的十层及以上居住建筑是指住宅(详条文说明),集体宿舍为其他民用建筑类,七层高度超24米应按高规设计了 .
1A8Xyb:J:t 你的宿舍层高多少?3.3米的话,加上室内外高差,女儿墙也差不多了。要想套建规就控制层高。

rongxing 发表于 2006-7-8 22:55

审查多了一道关,关键是不要又变味了,象许多监理现在变得啥样了

liuxiong 发表于 2006-7-23 15:21

变味是迟早的事!要和中国国情结合嘛,都在圈子里混,低头不见抬头见的!手下总是要留情的!

sxyczgx 发表于 2006-8-3 15:17

我们这的图审办和甲方勾结,甲方只要给钱,审图办就盖章,真黑!!!!

weiwei198310 发表于 2006-8-4 12:16

回复 #25 sxyczgx 的帖子

这么黑呀
f;n(M5_VzR 刚刚毕业觉得社会还是很有人道的

lincer 发表于 2006-8-8 16:22

好些时候审图办提出的并不合理,但还要听他们的没办法啊

yucj97 发表于 2006-8-10 09:50

对于审图机构要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如果把它当作一个给我们图纸把关的部门,可以让设计人员少犯一些错误,要知道设计人是终身负责制的

tangclive 发表于 2006-8-12 13:43

审图的费用一般都不按标准收取,沈图质量也就无法保证了

tangclive 发表于 2006-8-12 21:47

回复 #2 zhouxj 的帖子

对于第三条,如果设自动喷淋,面积应可增加一倍为1000平方米。

yamakushi 发表于 2006-8-14 11:09

审图这东西也没有"勾结"说的这么严重.安全始终是第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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