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师考试的新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我今天看到新法颁布通知了 这个应该就是影响到明年规划师考试大纲的新法规吧关于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宣讲培训班的通知
建注函[2007]50号
各有关规划建设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四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07年10月28日通过,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为了使全国从事城乡规划的专业人员及时掌握《城乡规划法》这一重要的国家大法,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于2007年12月中旬在北京市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宣讲培训班,由建设部城乡规划司、全国人大法工委经济法室有关领导、参与立法的同志进行讲授。请有关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人员参加学习。
二. 学习内容:
(一)《城乡规划法》立法的目的意义;
(二)《城乡规划法》与《城市规划法》的比较;
(三)《城乡规划法》具体条文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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