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隧道开挖工程量中预留变形量的考虑
隧道开挖工程量中是否应该记入预留变形量,新旧定额中此项的规定不大相同,各位i发表一下自己的见解吧。:) 一般情况,公路、铁路、市政工程在定额中对此有不同要求。应该根据定额情况,确定设计文件中是否应该算开挖中的预留变形量,实际工程中预留量肯定会发生,预留量多少视围岩情况、施工水平而定。回复 1楼 的帖子
公路工程概算定额(上策)236页工程量计算规则10.2中如是说:;sb8lv'u5bLp洞身开挖工程量按设计断面数量(成洞面加衬砌断面)计算,包含洞身及所有洞室的数量,定额中已考虑超挖因素,不得将超挖数量计入工程量。
文中所说的成洞面该如何理解?有人说预留变形量和超挖是同一概念,是否正确? 对于预留变形量是否应在图上示出也有不同意见。 客运专线铁路隧道一般超挖已经在概算指标中考虑过了,在给概算专业提交数量时,不考虑超挖数量。 规范关于预留变形量 p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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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大 其实投标时应该把预留量考虑进去,一般情况设计在这里有规定的,预留量不应算超挖量,计量时都是设计量,超挖量由施工方承担。 在施工过程中设计基本会在设计说明中提供预留变形量,若没有提供,则查施工规范也有规定。 新定额已经非常明确,预留变形量不予考虑!设计出图也不必示出,但附注说明应交代推荐值。施工单位在投标时,应考虑这一重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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