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教材
一 、考试简介房地产估价师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取得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注册登记后从事房地产估价活动的人员。
1995年3月,建设部、人事部下发了《关于印发〈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建房〔1995〕147号),决定在我国实行房地产估价人员执业资格认证和注册登记制度。考试工作由人事部、建设部共同负责,具体考务工作委托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的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可直接聘任经济师职务。
二、考试科目设置
考试设4个科目。具体是《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 前三个科目采取填涂答题卡和答题纸作答相结合的方式。《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全部为答题纸作答题,开卷考试。
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钢笔或圆珠笔(黑色或蓝色)、2B铅笔、橡皮、计算器(免套、无声、无储存功能,《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一科不用计算器)。考试分4个半天进行,每个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2个半小时。
三、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包括房地产经营、房地产经济、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等,下同)中等专业学历,具有八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五年。
(二)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大专学历,具有六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四年。
(三)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学士学位,具有四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三年。
(四)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硕士学位或第二学位、研究生班毕业,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二年。
(五)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博士学位的。
(六)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审计、会计、统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并取得相应资格,具有十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六年,成绩特别突出的。
注:
1、报考人员“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年限,是指在依法取得由省建委颁发的房地产评估资格证书的评估机构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的年限。
2、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估价工作实践经历”,是指专职从事房地产估价工作的实际经历。
四、考试成绩管理
考试成绩实行二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即参加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
考试合格者,由人事部或其授权的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和建设部用印的《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证书》,经注册后全国范围内有效。
五、报名及考试时间
报名时间一般为考试年度的5、6月份。
考试每年举行一次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考试年度的10月份。
(以当年公布的报名时间、考试时间为准) 全国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教材 全国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教材 全国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教材 全国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教材 全国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教材 第一科目:估价相关知识 第二科目:估价案例与分析 第三科目: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 第四科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 谢谢晴空一鹤大哥!再次感谢!:lol 感谢一下 本来是不太想考的 今年很空闲 考虑下: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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