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朝高速公路原材料管理规定
承朝高速公路原材料管理规定总 则;ZZDzVd {'n
第一条: 为了从源头上控制工程质量,规范原材料的管理,根据《承朝高速公路工程监督管理办法》特制定本规定。3NCQ(x;@,D{C q
第二条: 凡在承朝高速公路主线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从事建设活动的施工、监理、设计和管理的单位或个人,必须严格遵守本规定。房建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机电工程参照本规定执行。PW{M s:k!f$u
第三条: 凡在本项目使用的各种原材料,必须满足国家及交通部制定的关于公路施工技术规范、质量标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相关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及安全措施的要求。
第四条: 特殊原材料的采购、运输、贮存和使用,除必须满足公路施工的技术、质量、安全要求外,还必须满足相关行业、相关规范的特殊要求。
第五条: 凡用于本项目的所有原材料,不论在采购、运输、存储、加工、使用过程中有多少管理环节,施工单位(以下简称承包人)都必须严格按规范及监理工程师所要求的频率和方法进行检测,按施工监理程序逐级报验,承包人最终对原材料负全部质量责任。监理工程师严格按规定的抽检频率进行抽检,检查结果与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进行对比决定是否使用,对原材料质量负监理责任。本项目无免检原材料。I r+\\!dG0re
第六条: 建管处(以下简称业主)工程科负责本规定执行的监督检查,对原材料采购、运输、存储、加工、使用的每一个环节随时进行抽查。有权对本项目所使用的原材料、半成品随时、随地、随机进行抽样试验检测。Y+`g l@:E3O
一般路用原材料%E:];j,]8\v
第七条: 一般路用原材料指地材包括石料、砂、白灰、粉煤灰、路基填土等,需外购地材的采购工作程序:
1、在开工前,承包人应会同驻地监理工程师对地材料源进行考查,根据招标文件和技术规范所提供的质量标准,承包人经过调查、取样、试验,一种地材确定不少于三家主要供货厂家,进行多厂家比选。
2、承包人把多厂家比选结果书面向驻地监理工程师申请许可。[,eJ;e5u:X
3、根据驻地监理工程师的许可意见,承包人和供货厂家签订供货合同。Iv%s4@RF
4、承包人将供货合同报驻地监理工程师许可,报总监办核备,业主工程科备查。-J w6h;m w3D
5、承包人根据驻地监理工程师许可的供货合同所规定的数量和质量要求,分期、分批组织进货。A G} l{#S3g:{h
6、路基填土的征用,严格按照业主和地方政府确定的《取土管理办法》所规定的工作程序进行。 3B;AZh/bv @mFW
第八条: 对于本项目所用的地材均由承包人自行采购、征用,承包人自行采购、征用的地材必须做到以下几点。.o8IB!P xa2h[ h
1、路基填料应做好批量的控制检测工作,防止出现混填与不合格的填筑原材料用于路基填筑中。对于不能直接用于路基的填筑原材料,因工程需要经处理用于本项目的须经承包人、驻地监理工程师、总监监理工程师三方试验室检测,驻地办、总监办、业主逐级审批。